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國家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國家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做綠色二星建筑?
綠色二星建筑是指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4)綠色建筑二星評定標準的建筑。必須滿足盡量減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陽光,節省能源,為居住者創造一種接近自然的感覺。以人、建筑和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為目標,在利用天然條件和人工手段創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環境的同時,盡可能地控制和減少對自然環境的使用和破壞,充分體現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報之間的平衡 。
《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0378-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原《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同時廢止。
“綠色建筑”的“綠色”,并不是指一般意義的立體綠化、屋頂花園,而是代表一種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并且在不破壞環境基本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筑,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筑、生態建筑、回歸大自然建筑、節能環保建筑等。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共有六類指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解釋:綠色二星建筑是指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綠色建筑二星評定標準的建筑。需要達到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類指標。簡介:“綠色建筑”的“綠色”,并不是指一般意義的立體綠化、屋頂花園,而是代表一種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并且在不破壞環境基本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筑,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筑、生態建筑、回歸大自然建筑、節能環保建筑等。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共有六類指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解釋:綠色二星建筑是指滿足《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綠色建筑二星評定標準的建筑。需要達到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類指標。簡介:“綠色建筑”的“綠色”,并不是指一般意義的立體綠化、屋頂花園,而是代表一種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對環境無害,能充分利用環境自然資源,并且在不破壞環境基本生態平衡條件下建造的一種建筑,又可稱為可持續發展建筑、生態建筑、回歸大自然建筑、節能環保建筑等。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共有六類指標,由高到低劃分為三星、二星和一星。
做綠色建筑的面積要求?
在層數少于12層、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頂建筑中,屋頂綠化面積必須達到30%以上,才稱得上“綠色”建筑。
便利:50米距離內應有,公共設施6種以上
設計標準中,涵蓋了建筑體、周邊生態環境、建筑景觀、交通以及其他服務配套。其中規定,公共設施必須合理布局,幼兒園、小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化活動站、社區商業、郵政所、銀行營業點、社區服務中心、體育健身設施等社區基礎性公共服務設施中6種以上的公共設施可達性不宜超過50米。社區周邊應優化公交線網,建筑主要出入口與公交站點步行距離小于500米。
自然:屋頂綠化須超三成,九成車位建在地下
在完善生活服務之余,生活景觀是設計標準中的重頭戲。小區綠化有了嚴格的設計標準:在層數少于12層,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頂建筑中,屋頂綠化面積必須達到30%以上;綠地率方面,新城和中心城區需達到35%以上,舊城居住區不得少于25%;小區內的步行道路、自行車道的林蔭覆蓋率不得低于75%;大雨能存水、小雨能吸水的下凹式綠地——即低于周圍道路或地面5厘米至10厘米的綠地——所占總綠地面積的比例要大于等于50%。另外,為滿足小區景觀、植被的覆蓋率,綠色建筑社區內的地面停車位僅允許占總停車位數量的10%,剩下九成車位都要建在地下。
節水:人均用水量不超110升,水景須用雨水再生水
提及綠化,用水是個繞不開的問題。設計標準規定,綠色建筑小區每日人均用水量應在110升以下,小區的自來水不得用于灌溉綠植等景觀用水。小區水池、濕地里的水,須采用雨水、再生水等,不得采用市政水和自備地下水井的供水。除了兒童池以外的游泳池將使用循環系統,包括蒸汽凝結水、空調冷凝水、洗車用水在內的廢水都將回收利用。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每天可回收水量大于150立方米的居住區和集中建筑區,都要求建設中水設施。
與此同時,小區必須建設雨水回收設備,開發后雨水外排量比開發前外排的雨水量還要小。地面總鋪裝面積中,透水磚的鋪裝率要達到70%,硬化地面只能占三成。小區的非傳統水源利用率不低于10%,雨水類的非傳統水源,將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供給景觀、綠化、沖廁所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國家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綠色建筑設計規范國家標準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