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一般建筑設計安全等級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一般建筑設計安全等級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橋梁結構重要性系數按設計安全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分別取多少?
結構的安全等級來自《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第3.0.11條,分一、二、三級;是指結構構件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可靠指標
結構重要性系數來自《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2001第7.0.3條,針對三個等級分別給出了一個系數,實際上就是把安全等級差異具體化了,利用不同的系數實現了不同的安全等級
腳手架的安全系數是多少?
在具體應用時要注意的是腳手架的安全等級分別為I級、II級,相對應的結構重要性系數取為1.1、1.0。標準未設置安全等級為III級,結構重要性系數為0.9的級別。這是因為腳手架雖然是臨時工程,但在搭設施工時,不確定的因素較多,綜合分析腳手架安全事故產生的原因及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形勢,取消原腳手架結構設計計算中結構重要性系數為0.9的級別。
碰到房屋有質量安全設計問題該如何維權?
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經有關部門鑒定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購房人有權要求退房。如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維權:
途徑一:與開發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協商
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合理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誠意,交換意見、取得溝通,使問題得到解決。
但與開發商協商和解時,應做好幾個方面的準備:一是準備好翔實、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二是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三是要盡快協商解決不要拖拖拉拉,要注意時效性,畢竟夜長夢多,不排除開發商有故意拖延之嫌疑。
途徑二: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協商和解不成,就到消費者協會投訴。畢竟房屋是一種商品,消費者協會是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消協調解消費糾紛不收費。
途徑三:找負責的行政主管機關
對于房子的質量問題,建委是政府主管機關;但是說到合同,則可以找工商局申訴,雖然政府機關辦事效率不高,但一旦調查事實成立,政府部門還是很有權威的,畢竟開發商需要有求于政府的。
途徑四: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購房者手中掌握著質量安全問題的充足證據,并且通過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購房者聯合起來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相對于其他爭議解決方式來說,周期較長,程序也較為復雜,對購房者最終獲得賠償還是值得的,我們要建立起法律維權意識。
途徑五:其他途徑
如以上途徑無效,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例如現在寶馬女的維權就是一個案例。
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卻出現了質量問題,甚至嚴重影響居住。不少人為此焦急上火,當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時,應該怎么辦?房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三種,一是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墻有問題;二是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電,隔音效果不達標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質量問題,比如滲水、墻皮脫落等。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法律上有不同處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使用,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對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許購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但買受人也可以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并由賣房者承擔由于修復造成的交付遲延責任或賠償其他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由于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并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綜上所述,遇到房屋質量出現問題,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決定采取什么手段維權。法律規定了多種方法,具體選擇哪一種,當事人應該衡量采取哪種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很高興與大家交流。
對于碰到房屋有質量安全設計問題該怎么維權問題,這種問題是技術設計問題,我們分析交流如下:
一是房屋質量安全設計應該是規劃設計部門的職責,具體用什么材料,什么安全等級,技術要求,施工要求,甚至什么顏色都規劃設計好的,開發商干就是了,應與開發商關系不大。
二是因質量安全設計維權,不能因你自己認為是質量安全設計問題(當然你是這方面的專家就不多說了),建議請有資質的質量安全設計監定部門進行監定,若有監定結果是質量安全設計問題,你就可以到當地規劃設計部門協商解決了。若解決不了,只有走訴訟渠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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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一般建筑設計安全等級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一般建筑設計安全等級標準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