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建筑設計合同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建筑設計合同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個人可以和建設單位簽訂設計合同嗎?
這個問題相當問得比較籠統,這個“建設單位”不好定義哈!
個人認為分兩種;
第一種;個人和建設單位合作,主要看建設單位做什么事情吧!
如果建設單位只是需要把單位的某個局部調整一下,但因為現場有一些需要設計專業的需求且沒有達到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標準,(小事情)
個人和單位之間達成共識甚至可以不用簽署任何文件都可以滿足雙方需求的!但在單位內管理系統需要流程的,類似這種情況是可以以個人名義與單位簽訂合同約定的!
第二種;達到政府部門管理制度規定的設計標準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建設工程設計項目的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
所以,按照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是不可以的。
可以簽,但個人與公司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通常是被無效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法人或是自然人。因此個人和公司可以同等資格地簽訂合同。但是屬于必須提供資質的要件之類的合同則另論。工程分包合同承包人需要相應資格,個人與公司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通常是被無效的。
建筑施工隊簽合同需要什么證件?
需要提供資質證書和資質等級證書,這個是最重要的。另外還有安全施工資質(年檢未過期),以及他們公司的簡況、項目的主要人員配備(不過這些投標文件應該已經有了,如果沒有,應該提交)。保險的購買情況等等。后面這些不是很重要,主要還是資質。
法人代表可以委托不是本單位職工簽訂建筑工程合同嗎?
原則上是不可以這樣操作的,但實際現實中掛靠的基本上都是這么干的。建筑工程合同作為一種特定合同,與平常的合同是有區別的,我推薦你去看看陳印的法規視屏,把法規學一遍你就什么都清楚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建筑設計合同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建筑設計合同標準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