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城市道路 設計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城市道路 設計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
GB 51038-2015 是關于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方面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該標準的具體編號及名稱為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
該標準的具體適用情況如下: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范圍內新建和改建的各級城市道路的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設置。
標準的主要內容如下:基本規定,交通標志的基本要求,指示標志,禁令標志,警告標志,干路和支路指路標志,其他標志,交通標線的基本要求,指示標線,禁止標線,警告標線,其他標線,交通標志和標線協調設置,交通標志和標線施工及驗收。
城市標準車道寬度是多少?
單側寬度不少于3.5米;當非機動車道單獨設置時,寬度不少于5米。國家對公路每條機動車道的寬度是有標準的,三級以上多車道公路每條機動車道寬度為3米。
國家對公路每條機動車道的寬度是有標準的,三級以上多車道公路每條機動車道寬度為3.5~3.75米。中央隔離帶無統一標準,因地制宜,單純的水泥制中央隔離帶寬度為一米(中央隔離帶兩側白實線之間的距離),如果是中央綠化隔離帶,寬度就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的“形象工程”路可以做到幾十米寬。城鎮間的公路一般不設人行道(一般穿越城市段才設),城市干道必須設置人行道,城市干道人行道按實際人流量計算,一般最少3米寬,寬的可以達到15-20米。
各級城市道路人行道寬度適宜為多少?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5.2.
1 沿人行道設置行道樹、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車亭、公用電話亭等設施時,不得妨礙行人的正常通行。 5.2.
2 確定人行道通行能力,應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實際凈寬度計算。 5.2.
3 人行道寬度應按人行帶的倍數計算,最小寬度不得小于1.5m。人行帶的寬度和通行能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人行帶寬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按以下換算: 1.車站碼頭、人行天橋和地道:寬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 2.城市道路上:寬度(m) 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 5.2.
4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橫道或過街通道的間距宜為250-300m。 5.2.
5 當道路寬度超過四條機動車道時,人行橫道應在車行道的中央分隔帶或機動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分隔帶上設置行人安全島。 沒有法定寬度,只有城市道路設計標準,城市道路設計應該是超前的,要考慮遠景的道路通行能力。
根據《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5.2.
1 沿人行道設置行道樹、公共交通停靠站和候車亭、公用電話亭等設施時,不得妨礙行人的正常通行。 5.2.
2 確定人行道通行能力,應按其可通行的人行步道實際凈寬度計算。 5.2.
3 人行道寬度應按人行帶的倍數計算,最小寬度不得小于1.5m。人行帶的寬度和通行能力應符合以下規定。 人行帶寬度和最大通行能力 按以下換算: 1.車站碼頭、人行天橋和地道:寬度(m)0.90,最大通行能力(人/h)1400 2.城市道路上:寬度(m) 0.75,最大通行能力1800(人/h) 5.2.
4 在城市的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路段上,人行橫道或過街通道的間距宜為250-300m。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城市道路 設計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城市道路 設計標準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