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2層住宅設計規范?
正常情況下是40米左右。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規定:各樓、棟之間的距離南北朝向應不小于樓房高度乘以0.7這一系數,東西朝向不小于樓房高度乘以0.5。而房屋的前后間距,普通小區居住用房可以用:樓高:樓間距=1:1.2比值計算。
2021-0民用住宅標準》中規定,住宅建筑層數達到12層或12層以上時,應配置不少于2部電梯。也就是說,低于12層時,僅需配置頂多1部電梯。另外,雖然已經跨越了27米這條界線,但是7層至11層的住宅建筑,樓梯的數量和形式是一樣的。這里我們不難看出,基于上面兩條原因,就單棟建筑而言,即便是高度超過27米超出了“多層建筑的范疇”,只要不超過11層,其公共部分的設計與多層建筑是一樣的。在住宅建筑設計中,相比起多層建筑,小高層能更好的利用土地,樓棟數相同的情況下能得到更多的面積,品質也較之多層建筑沒有明顯降低。當然,在樓棟間距控制、消防車道設置等方面,小高層建筑與多層建筑是存在差別的。
住宅建筑如為12層,我們建筑設計人員戲稱“敏感層”。因為《住宅設計規范》中,對十二層及上十二層以上住宅有專門規定。
(摘錄)如: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臺,其中應設置擔架電梯。又規定: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單元只設一部電梯時,從第十二層起應設置與相鄰單聯通的聯系廊。(其它對十二層及以上住宅規定暫略)。
以上就是住宅設計規范對十二及以上住宅的(部分)規定。
住區規模分為幾個等級?
[一)居住等級的劃分 住宅小區按居住戶數或人口規模可分為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三級。
居住區泛指不同人口規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并與3-5萬人的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有一整套完善的、能滿足該區居民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小區是指被居住區級道路或自然分界線所圍合,并與7000—15000人的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有一套能滿足該區居民基本的物質與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組團是指一般被小區道路分隔,并與1000-3000人的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區規劃是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內容之一,是實現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步驟。居住區規劃是滿足居民的居住、工作、休息、文化教育、生活服務、交通等方面要求的綜合性的建設規劃,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個國家不同時期的社會政治、經濟、思想和科學技術發展的水平。
(二)住宅小區的類型
按照住宅小區建設條件的不同,可分為新建的住宅小區和城市舊住宅小區改建。
按照住宅小區所處位置的不同,可分為城市內的住宅小區和獨立的住宅小區。城市內的住宅小區在用地上是城市居住用地的有機組成部分,住宅小區內設有為小區居民服務的公共設施,這類小區在建設管理、生活供應及居民的工作、學習、休息等方面都與城市有密切的聯系。
獨立的住宅小區一般是專為某一廠礦企業職工及其家屬而建,因而居住對象較單一。這類住宅小區多遠離城市而與城市交通聯系不便,具有較大的獨立性,面積往往較大,小區內設置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定額指標都比城市內住宅小區有所增加。
另外,還有一類獨立的住宅小區建在城外自然景觀環境較好的地段,建設標準較高,多為低層住宅區或別墅區,區內居民就業在城內,來往交通靠私人擁有的機動車,此類住宅小區在居民的工作、生活等方面也與城市存在較密切的聯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