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公用建筑設計規范?
《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8年版);
《房屋建筑制圖統一標準》(GB/T 50001-2010);
《建筑制圖標準》(GB/T 50104-2010);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總圖制圖標準》(GB/T 50103-2010);
《建筑模數協調標準》(GB/T 50002-2013);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2-1995)(2001年修訂版)。
公共建筑設計壽命?
分不同的等級設計壽命為50-100年。
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按民用建筑的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為四級:
一級100年以上,適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指10層以上住宅建筑、總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綜合性建筑);
二級耐久年限為50——100年,適用于一般建筑,
三級耐久年限為25——50年,適用于次要建筑;四級為15年以下,適用于臨時性建筑
住宅設計規范與民用建筑設計通則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同等效力的。 《住宅設計規范》是2011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的,都是由國家部委發布的,不存在上位法與下位法的問題,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如果出現沖突,要遵循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特別法優于一般法;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 建筑規范:由政府授權機構所提出的建筑物安全、質量、功能等方面的最低要求,這些要求以文件的方式存在就形成了建筑規范,如防火規范、建筑空間規范、建筑模數標準等。
建筑設計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一號公布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設計規范】亦稱“建筑設計標準規范”。指國家或有關部門對基本建設設計所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它是各類工程設計的基本依據,是建筑設計標準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工程建設技術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內容一般包括: 應用范圍及建筑分等要求;建筑總平面設計指標;不同用途的建筑設計指標和主要數據;保證使用的有關規定;衛生保健要求;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設計標準規范按管理級別和使用范圍,可分為國家、部門、省 (市、自治區) 和設計單位四級。
在建筑設計中,需按國家規范和標準進行設計,以確保建筑安全、經濟、適用。
主要的【建筑設計規范】有以下幾種:
《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8年版)
《房屋建筑制圖統一標準》(GB/T 50001--2010)
《建筑制圖標準》(GB/T 50104--2010)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總圖制圖標準》(GB/T 50103--2010)
《建筑模數協調標準》(GB/T 50002--2013)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 50222—1995)(2001年修訂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